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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12-17 09:27:53 点击:

时间: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

地点: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  秦子茜

新闻发布人: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大伟

宜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鲍卫萍

岳西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王  球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材料

新闻发布人:安庆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大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安庆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委、省检察院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紧扣治安乱点,聚焦行业乱象,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全面履职,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杨凡、刘石彬、洪灿育等一批长期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王庆峰、叶开奇等一批为黑恶犯罪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被提起公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规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战果之大有目共睹,提前介入、批捕起诉、纠正漏捕、纠正漏诉、提出抗诉等主要业务数据均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相关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作交流发言,为专项斗争成效群众满意度指数从2018年的88.06上升到2020年的98.15积极贡献了检察力量。

20181月至2020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黑恶犯罪嫌疑人136394人,起诉104712人。从行业领域看,办理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3件;办理在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办理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犯罪22件;办理在批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霸等黑恶犯罪9件。从涉嫌罪名看主要集中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和强迫交易等方面。从人员构成看相关黑恶势力犯罪成员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占21.01%从犯罪趋势看软暴力日益增多,低龄化趋势明显,套路贷、校园贷已成为黑恶势力犯罪常用新手段。这些新动向新变化,必须引起高度警惕。下面,就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报告。

一、坚持提高站位,抓组织、重督导

(一)强力组织推进。一是突出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市院党组会23次专题研究部署,20余次召开领导小组会、分析调度会、专项推进会,推出1+6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协调。二是突出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两级院一把手挂帅出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线索亲自督办、重大案件亲自办理,分管检察长具体抓、抓具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凡是涉黑案件均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实行专案专办。两级院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11个,成员由72名优秀公诉人及业务骨干组成,专司黑恶犯罪案件办理。三是突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成立线索情报、案件指导等六个专门小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市院党组牵头抓总、上下整体联动、部门无缝对接、个人责任明晰的工作格局,让专项斗争整体性、系统性、统筹性、组织性更加突出。

(二)制定规范指引。强化专项斗争的制度性、规范性,结合办案实际,与市公安局会签《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关于黑恶势力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指导机制》,组织编写《全市黑恶案件典型案例汇编》两期,并统一由市扫黑办下发至各级公检法机关,为全市司法机关办理黑恶案件提供办案参考和指导,统一对黑恶犯罪案件的认识标准和执法尺度。

(三)紧抓督导检查。一是实行三督机制成立6个督导组,院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组长,结合各自基层院建设联系点,包案督导,个案督办,实地督查,狠抓落实。二是实行“两个把关一般涉恶案件市院把关,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报省院把关,市院审核把关涉恶案件26件,上报省院把关涉黑案件10件。三是实行“三个一工作法一周一报告、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深化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部署扫黑除恶回头看组织涉黑涉恶案件不捕不诉专项评查,查进度、督质量、评效果,确保专项斗争中解决问题更直接、推进工作更有力、质量管控更有效。

二、坚持除恶务尽,抓严惩、重深挖

(一)紧盯快捕快诉,迅速形成声势。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建立提前审查、提级审查、专班审查、专案审查四项机制,实行谁介入、谁批捕、谁起诉”一体化办案,开展铁拳出击”行动,通过介入审查、同步审查、联合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案件办理质效。截至2020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53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54164人、其他恶势力犯罪67199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315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37292人、其他恶势力犯罪54268人,在办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检察环节实现“黑恶积案清零”,涉黑涉恶案件审结率达到100%,位居全省前列。

(二)紧盯破网打伞,廓清背后腐败。坚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作为办案主攻方向,严格执行“一案三查”“三级签字背书”制度,建立健全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设立线索移送和案件办理双台账,实行双向反馈,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联动。发挥“第二战场”作用,开展“两个通告”宣传,立足办案摸排发现“保护伞”线索84条,全部移送纪委监委。建立“保护伞”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坚持专人专案、快审快结,受理监委移送“保护伞”案件1420人,已全部提起公诉。对王庆峰受贿、枉法仲裁案依法提出抗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对被告人增加刑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稳妥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自行侦查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1212人,已全部办结,提起公诉55人。

(三)紧盯打财断血,扫除滋生土壤。坚持“办案和“打财”同步推进,开展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专项监督,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回头看”,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深入排查财产处置不规范、不及时等情形,推动公安机关依法查清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敛财情况,监督审判机关依法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截止目前,检察机关自行扣缴黑恶分子涉案资金33.6万元,随案移送涉案资产6.5亿余元,向公安机关、法院提出资产处置意见197条,督促公安机关、法院依法处置涉案资产、监督财产刑执行共计1625余万元。

三、坚持突出质效,抓监督、重联动

(一)严把案件质量初始关。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对其他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率达80%,针对性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最大限度将证据、事实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强化公检两家的联动性、衔接性、协同性。在办理6.21套路贷系列案件中,市检察院组建专班同步进驻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快办案节奏,确保17件系列案件顺利集中起诉,打出了声威,提升了实效。2019年以来,共依法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74件,提前介入率89.83%

(二)严把案件质量审查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对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有罪不究或降格处理等情形,通过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提出抗诉等方式予以纠正,确保打准、打稳,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专项斗争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23人,纠正漏捕64人,追诉漏犯147人,位居全省第二;提出抗诉1183人,位居全省第一。

(三)严把案件质量把控关。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做到两不”“两以”“四负责,即:坚持既不人为拔高、又不降格处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历史负责,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审查改变涉黑涉恶案件定性39件,推动专项斗争在法律框架内、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坚持标本兼治,抓常治、重长效

(一)聚焦行霸村霸,狠抓坚决惩治。坚持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行霸”“村霸”,特别是长期称霸一方、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零容忍,出重拳。望江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耿从虎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物流领域,垄断当地童装城物流生意,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一案。宿松县检察院办理的黄小华等人涉恶案,打掉了一个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为非作恶,影响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黄小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二)聚焦乱点乱象,狠抓源头施治。把推动建章立制、强化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结合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及黄赌毒、涉网络专项整治,就案件反映出的治安乱点、社会乱象,向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及被害人所在单位等提出检察建议80份,相关单位全部回函整改。岳西县检察院在办理冯宗普等人非法采砂案中,主动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依法治乱+生态修复”模式的检察建议,推动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

(三)聚焦校园安全,狠抓普法宣传。结合校园贷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在校学生法律意识不强、防范意识薄弱、易受犯罪侵害,以及少数未成年人参与恶势力犯罪等问题,组建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开展青春启程、法律护航法治进校园集中宣讲,覆盖72所学校9200名在校学生。普法微广播扬帆FM以扫黑除恶为专题,特别播出《忠义旗下的少年》普法节目,讲述在校学生参与恶势力误入歧途的法治故事,增强学生法治观念。

(四)聚焦群众满意,狠抓宣传发动。强化以农村为主阵地的扫黑除恶专项宣传,依托美丽乡村检察行、千家万户访平安政法干警进网格等活动,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和战果,引导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着力提升群众对专项斗争支持度、参与度。三年来,共接收群众举报涉黑涉恶涉伞线索77件,均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制作新媒体作品,组织案件庭审观摩,广泛宣传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效,助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指数双提升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在即、胜利在望。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五大会战”为重点,依法履职,勇担重任,补短锻长,持续发力,为打赢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再立新功,以扎实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宜秀区检察院发布材料

新闻发布人:宜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鲍卫萍

 

2018年以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共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涉黑恶伞犯罪15件86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件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4件3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35人、保护伞犯罪3件3人;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4件91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件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4件3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34人、保护伞犯罪4件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7人、遗漏罪行47人,提出抗诉2件20人,确保对黑恶势力不枉不纵。2019年扫黑除恶考评在全市检察系统中位列第一,2020年上半年宜秀区扫黑除恶成效满意度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八。

一是以章智华为首的一批套路贷黑恶势力覆灭“套路贷犯罪”是我们打击的重点。我院办理的章智华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案就是典型的以非法车贷为幌子的“套路贷”犯罪,章智华等人瞄准被害人急需贷款困境、部分被害人征信差、负债多的困难,利用信贷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市场监管缺失等漏洞,超越公司经营范围非法从事金融贷款业务,加上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最终将套路贷的陷阱越挖越深,套路越玩越大,形成了有组织、公司化运营、通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章智华等人在安庆、池州、六安地区开设多家从事非法车贷业务的门店,假借车辆抵押、质押贷款之名,利用被害人急于用钱,但因征信不良、不能通过银行贷款的困境,诱使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车辆转让协议、放款承诺书等,骗取高额考察费、放款手续费、GPS停车费、违章保证金等费用,模糊合同责任条款,签订明显不利于客户的合同、协议,且由公司单方面持有合同,再肆意认定或恶意制造客户违约,强行或秘密将被害人车辆拖走,敲诈高额拖车费、违约金和罚款,或者通过地下黑车市场转押变卖。经审计,该组织自2016年2月至2018年5月份,营业总收入共计15,427,545.42元,总支出共计11413163.81元,总盈利共计4,014,381.61 元,公司将所得经济利益用于支持该组织运行、发展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锁定关键证据,深挖一批漏罪、漏犯,并认为章智华等人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准确定性为涉黑案件,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判处组织者、领导者章智华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七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章智华等被告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二是“打伞破网”工作取得实效。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长期盘踞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大多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背后往往可能有一个或多个“保护伞”。坚持“打伞破网”,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是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我院在严格落实“三长”签字背书的基础上,对每起涉黑涉恶案件落实案件承办检察官、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三级”签字背书。在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基础上,对已办结的黑恶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九类公开性案件进行重点复查;对在办的涉黑涉恶及其他套路贷犯罪案件坚持“两必问”,提讯犯罪嫌疑人时一律讯问是否还有其他涉黑恶犯罪,是否存在保护伞、关系网或者其他腐败问题线索,做到深挖彻查。先后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对4名涉黑涉恶“保护伞”提起公诉,均获得有罪判决。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及补选人选联合审查6次417人,通过细致审查,从中发现5名候选人曾受司法处理或被举报受贿线索,及时函复组织部门,严防黑恶势力及其他犯罪分子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信息网络领域健康发展得到保障。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我们将扫黑除恶的重拳打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的黑恶势力和治安乱点,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秩序。如我院办理的郝旵珍等14人非法经营、敲诈勒索、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传授犯罪方法案,该案是我省首例“网络水军”案件。郝旵珍等人租赁或者购买网站域名、服务器,搭建黑网站发布企业或个人负面新闻,或者开通多个自媒体账号来转载、刊登各类社会负面舆情,敲诈勒索涉事单位钱财,提供有偿删帖服务,部分人员还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或者网上购买律师函及委托书进行申诉删帖,非法从事有偿删帖服务。为提高打击效果,我院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提前介入,通过前往外地自行复核关键证据、走访犯罪现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增强了案件证据体系的完整性,用时40余日对该案提起公诉,并认定其中4人结成相对固定的犯罪团伙,有组织地搭建多个黑网站,多次实施敲诈勒索,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互相交流、传授犯罪经验、提供技术支撑,互相采集负面消息,甚至合伙租房专职从事搭建黑网站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并互相介绍、接单、删帖,在团伙成员同时删除同一单位的负面消息时,为避免暴露,互相借用支付宝、微信收款码用于收取违法所得,其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意见,郝旵珍等14人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四是办案效果得到进一步延伸。认真落实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要求,参与“10+N”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我院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发现监管漏洞及其他问题先后向公安机关、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及高校发出检察建议19件,在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中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件;对行业乱象、监管漏洞、治理效果不明显等情况,及时预警预判,促进执法机关加强监管,相关单位目前已全部回函整改,堵漏建制。如就章智华等人涉黑案暴露出来的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我院先后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及金融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有关部门收到建议后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并对辖区企业超范围经营、以及非法从事贷款融资业务等乱象进行排查、清理、整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此外,我院办理倪某某等人涉校园贷案件中,发现多名被害人系本地高校学生,向本地两所高校发出检察建议书,引起了有关高校的高度重视,立即将校园贷、“套路贷”整治工作纳入校园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内容,加强学生消费金融理财知识教育和风险警示教育,严禁组织和个人在校内进行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政法部门合作开展常态化宣传,建立完善了常态化宣传机制、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和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动态联动校园贷、“套路贷”管控机制,显著提升了高校对“校园套路贷”的涉罪识别和教育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并及时谋划扫黑除恶常态化条件下的“六建”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推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治理,防范打击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

 

岳西县检察院发布材料

新闻发布人:岳西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王  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岳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办理黑恶势力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工作指导意见》、市检察院《关于黑恶势力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不断强化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实现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促进源头提质,为公安机关集中优势力量及时、准确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供有力支持,以负责任、敢担当的工作态度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助力护航。

刘石彬等17人涉黑案是1997年新刑法实施行以来我院办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这既是一次重大的政治检验,也是一次重要的实战磨砺。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政治站位与法律落点一起抓,全案把握与极致办案一起抓,深挖彻查与权利保障一起抓,高质量地完成了该案的审查起诉及出庭公诉工作。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5日至8月27日,刘石彬等人涉黑案陆续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仅用时一个半月审查结案,于2019年8月30日,将涉嫌十个罪名的刘石彬等17人涉黑案,向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认定,在被告人刘石彬的组织、领导下,刘石彬、李传斌、姚周全等人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以刘石彬注册并控制的多个带有“瑞狮”名称标识等公司为依托,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保护,在水泥市场、砂石市场、混凝土市场等行业和大石、徐桥、江塘等乡镇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刘石彬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等十个罪名。

岳西县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共六天时间。2020年7月9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石彬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及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部分财产。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办案经验

2019年5月份,我院安排办案组提前介入刘石彬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一案,保障了该案在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内提起公诉,完成了省、市院不退查的要求。

(一)精心组织谋划,有备而战

一是主动请示汇报,取得领导支持。该案的办理得到了县委、县纪委领导以及市院主要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并对案件办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市院还安排分管检察长带队、一名业务专家驻点的方式全程指导案件办理。

二是汇聚全院力量,形成办案合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周过问案件进展,多次到办案点慰问干警,鼓舞士气;组成由一名专职检委、四级高级检察官牵头、省级优秀公诉人及业务骨干组成的办案团队,并及时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辅助办案;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2次、检委会2次,研究决策案件定性及焦点问题。

三是穷尽工作方法,做好出庭应对。为了确保案件庭审效果,庭前,专案组认真准备出庭预案,精心制作讯问、示证、质证提纲,拟定的答辩提纲达100余项。同时,为预防庭审突发情况的发生,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精心准备庭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为庭审顺利进行做足充分的准备。

(二)严格办案程序,顺利公诉

一是主动提前介入,精准引导侦查。该案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安庆市公检法机关实行“异地办理”,我院主动介入侦查,提前2个月进驻办案点引导侦查,沟通协调管辖、关押等程序性问题,驻点研判案情,就黑社会组织四个特征、个案中具体问题等提出侦查意见80条,从源头上解决案件定性、证据等争议性问题,为案件顺利起诉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极致审查,确保案件准确定性。办案组“5+2”“白+黑”成为常态,累计审查案卷95卷1000余页,补正瑕疵证据8件,提出补充证据意见11条。近226万字的审查报告,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了详细列举,对案件的定性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该案定性涉黑案件,受到省市院一致认可。

三是积极应对庭审,发挥主导作用。面对20名辩护律师、持续6天的庭审,公诉人准备充分,在整个开庭环节,积极主导指控犯罪的庭审活动,针对不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针对性讯问每名被告人,以一罪一示证的原则展示证据16组,提出答辩意见60余条,在法庭庭审环节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

(三)坚持深挖彻查,扩大战果

一是精准处置涉案财产。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一方面注重对犯罪事实、证据的分析研判,一方面深挖细查,聚焦黑恶势力背后隐藏的黑财,积极打财断血。在提前介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案财产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条,要求公安机关积极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涉案财产,对扣缴的财产明确属性。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仔细梳理、分析犯罪嫌疑人财产情况,查找财产隐匿线索,多次前往太湖等地调查,督促涉案人员积极退赃,成功扣押赃款30万元;庭审中发表公诉意见提出财产处置意见14条。在办案过程中多次就涉财问题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进行会商,务求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

二是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审查案件过程中,对相关的案件线索进行整理分析,共发现涉黑恶线索30条,均依照相关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是聚焦源头清理整治。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是专项斗争的另一个重要战场,办案同时必须落实“边打边治边建”的要求,协同推进“10+N”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刘石彬伙同某小额贷款公司股东戴某某将公司账户资金转作他用,对该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及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影响,遂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小额贷款公司及股东有关违法行为采取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整改,并出台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效常治。针对该案存在的监管部门对非法采矿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等多个方面着手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发布日期:2020-12-11 15:25:3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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